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和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闽司〔2019〕61号)文件要求,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17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拟任命人选名单:
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将乐县司法局、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能诽谤诬告,反映情况者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将乐县司法局将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 ,一律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将乐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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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司法局 将乐县人民法院 将乐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原标题:三明市将乐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le.gov.cn/zwgk/gggs/202009/t20200915_1569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