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曹妃甸区司法局会同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曹妃甸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唐曹司字〔2020〕6号)文件要求,经过名额确定、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选等法定程序,选出42名同志拟任曹妃甸区人民陪审员。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19条之规定,现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4月11日)
监督电话:曹妃甸区司法局
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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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8日
原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caofeidian.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83&id=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