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属于: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犯罪的间接故意 D.犯罪的直接故意
2. 吴某与素不相识的李某因抢座在地铁上发生激烈争吵,争吵期间李某突然呼吸急促,一头栽倒在地,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系因情绪过激致使冠心病发作死亡。关于吴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吴某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吴某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吴某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 一日,小明饭后散步,发现有人持刀正在对小红进行抢劫。小明之前对小红心仪已久,趁此机会大显身手,上前与抢劫的人展开搏斗,搏斗过程中小明将抢劫的人打成重伤。对于小明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紧急避险
1.【答案】B。解析: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C。解析:A项错误,吴某事前并不知道李某情绪激动会诱发疾病,故不属于故意伤害。B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吴某与李某争吵是事实,但吴某事先不知情,故属于意外事件。C项正确,吴某虽不是故意伤人,但在客观事实上,李某的死亡与其争吵有因果关系。D项错误,吴某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
3.【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抢劫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因此小明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