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来,“行政不作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整治。下列关于“行政不作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这个职责我必须为”,不作为就是违法
B.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属于行政不作为
C.一些行政机关存在的“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认识是一种对行政职责的误解
D.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都是一种行政失职行为
2.行政法制是国家最重要的法律秩序之一,其基本环节包括:
A.行政立法 B.行政执法 C.行政司法 D.行政守法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行政相对人,有维护公益的义务
B.行政相对人,有选择性地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C.行政相对人只有服从管理的义务,没有依法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D.行政相对人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无权依法予以抵制
1.【答案】ABCD。解析: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B项说法正确。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行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因此,行政不作为违法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所谓法定义务即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行政主体一旦不履行,就构成违法,A项说法正确。行政职责要求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多做多错、不做不错”与行政职责的要求背道而驰,是一种错误的理解,C项说法正确。行政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和“行政乱作为”一样都可能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属于行政失职行为,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D。
2.【答案】ABC。解析:行政法制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行政事务中与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各种关系(包括政治、社会、文化、人身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三个基本环节,是国家最重要的法律秩序之一。故本题答案为ABC。
3.【答案】BCD。解析: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同时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者。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1)申请权。(2)参与权。(3)了解权。(4)批评、建议权。(5)申诉、控告、检举权。(6)陈述、申辩权。(7)申请复议权。(8)提起行政诉讼权。(9)请求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CD选项错误。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有:(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公务的义务。(3)维护公益的义务。(4)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6)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A项正确,B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