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单选题)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参考答案
【考点】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答案】D
解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其中,该条第(一)项规定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第(二)项规定的是仿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属于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是假冒商标行为。A项错误,不当选。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B项错误,不当选。
丙公司属于善意销售,应当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但免予承担赔偿责任。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