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拉萨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拉人社发〔2026〕35号)要求,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公务车辆驾驶,保障公务出行;做好车辆日常保养、清洁及安全检查,服从工作调度,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2.具有拉萨户籍(包括拉萨市各县区);
3.学历不限,高中以上学历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驾驶车辆的疾病,五官端正、举止得体;
4.持有C1及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持有A1驾驶证者优先录用),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车辆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
5.近5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无酒驾、醉驾、毒驾、肇事逃逸等违法记录,无严重违章,连续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无不良驾驶嗜好;
6.做事严谨细致,责任心强,纪律意识强,吃苦耐劳。
(二)招聘对象不得报名的特殊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政审不合格人员;
5.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6.曾非法出入境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807)
(二)报名审查及所需材料
报名者持本人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附件)、机动车驾驶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职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成绩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并对人员按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应试者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此次面试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拉萨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充值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诚信报名,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891-640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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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8日
原标题: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yODM5NzI3MQ==&mid=2247554906&idx=5&sn=904954d1380c8eae6b2d2ac31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