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29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录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8日17: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打包(总量不大于8M)发送至各招录单位报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邮件主题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
(1)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用A4纸打印,须经本人签字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扫描件;
(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扫描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附件5)扫描件;
(7)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9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视情决定取消招录岗位。
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6月10日17时。
4.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命题。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附件5),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