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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丽水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34人)

2022浙江丽水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34人)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34名(详见附件)。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司法雇员工作,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及安排,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18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以2022年6月18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附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从事司法雇员工作的。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时间:2022年6月18日12时-6月24日12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址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2022年丽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确认后不能改报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18日12时-6月24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2年6月18日12时-6月24日12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招录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由市检察院商榷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9日9:30-7月2日9:3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本法律知识、时政常识和综合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由市检察院商市人力社保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