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服务水平,根据沈阳市检察院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检察院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至2000年8月9日);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具体岗位中的相关要求;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已就职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13个基层检察院及3个派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9.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
(一)检察官办案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0名
工作职责: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文件收发等辅助性工作。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能够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案管大厅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0名
工作职责:案件材料的统一收取、登记、流转、保管;协助做好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集约送达、业务数据的统计汇总及律师现场和远程阅卷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够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0名
工作内容:协助司法警察负责执行传唤、拘传、提审等工作,配合维护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听证会现场秩序,法律文书、证物移送等综合保障性工作。
任职要求:限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够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需提供佐证材料)。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委托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进行招聘。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录的检察辅助人员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或沈阳知识产权检察室(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12层)。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www.syrc.com.cn)与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同时发布招聘简章。
(二)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请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www.syrc.com.cn)或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下载填写《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检察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3日(17:00截止)
报名邮箱:sysrmjcy@fesco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