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和1名聘用制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4.根据法官指示,做好文书送达工作;
5.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制协警岗位职责
1.协助司法警察履行机关安全保卫职责,维护审判场所、办公场所安全;
2.协助司法警察执行开庭及其他警务保障工作;
3.参加司法警察日常教育训练工作;
4.完成司法警察交办其它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务意识强;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④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⑤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⑥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
(1)性别:不限;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2年11月2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5)安心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2.聘用制协警
(1)性别:男性;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2年11月2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或相当学历;
(4)身高170厘米以上;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即聘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
(7)安心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龙岩大道)。
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表(表格附后),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干部处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6)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思想及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原件,之前有多个工作单位的,需一并出具证明材料。
(7)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考试
1.聘用制书记员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水平,测试形式为听打, 在120字/分钟的语速下,播放5分钟时长录音资料,以应试人员录入的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达到60%准确率的为合格。(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参加笔试人员为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2.聘用制协警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1)体能测试科目:①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成绩评定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各科目测试均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及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缺额时按排序进行递补。
2.政审:政审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采取走访了解等形式。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四)签订聘用合同。体检、政审合格的,经岗前培训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聘用制书记员月平均工资3000元左右,聘用制协警月平均工资2500元左右,五险一金另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