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黑龙江法检考试信息:2018黑龙江牡丹江西安区选任人民陪审员5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2018年11月黑龙江法检考试信息汇总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公黑龙江警法考试网,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西安区司法局、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西安区5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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