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5安徽滁州市定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72人公告

2025安徽滁州市定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72人公告

定远县人民政府 | 2025-06-24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结合定远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定远县司法局、定远县人民法院、定远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7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三、选任方式

本次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随机抽选方式产生。

四、选任程序

定远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定远县司法局会同定远县人民法院、定远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定远县司法局会同定远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定远县司法局会同定远县人民法院、定远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定远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公开宣誓

经定远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定远县人民法院会同定远县司法局组织。

本公告公告期三十日,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远县司法局、定远县人民法院、定远县公安局解释。

点击下载>>>

2025安徽滁州市定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计划

定远县人民法院

定远县公安局

定远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标题:定远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ingyuan.gov.cn/zwdt/tzgg/278413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