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法院系统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共120名,详见附件1《内江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完成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所在法院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全市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10.无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njpta.org.cn/(内江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9:00-2025年8月8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试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1日10:00至8月9日18:00。报考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不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报名表,重新上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审查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报名表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5年8月13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使用)和准考证。
(二)笔试及面试
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等综合知识测试,无指定参考书。
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加分。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在笔试、面试成绩折合相加之后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工作由招录单位政治部组织实施。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4.其他。考生的最终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本次招聘未予聘用的人员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递补人员库。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则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按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监督举报。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18081788096,0832-2058039。
(二)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30日
原标题: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内江市法院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