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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面试公告

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6日下午2:30-3:30.

2.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四、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用临时身份证替代。考生承诺书一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附件2)。

2.报名使用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考生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在报考期间离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4.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出具放弃声明(附件4),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资格确认不合格。

3.因放弃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电话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或相关材料或在招聘的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面试相关事宜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8月8日8:4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安检时需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反规定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需自行准备饮用水。

咨询电话: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0457—2731287

咨询时间:8月5日—7日上午9:00-11:00

附件1聘用制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放弃声明.doc

原标题: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c1NTc4NA==&mid=2651389118&idx=2&sn=14d7806566e03d15eaedf024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