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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招聘4人公告

2025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招聘4人公告

宾阳法院官微 | 2025-08-15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宾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和聘用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书记员2名、聘用司法警察2名。

(二)聘用书记员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35周岁(在1990年8月14日-2007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有法院工作经验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2.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聘用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为18岁-25周岁(2000年8月14日-2007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性别为男性;

3.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近视、色盲色弱;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专业毕业生、体育特长生、退伍军人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的情形。

二、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签订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为2个月;

(三)薪酬待遇:执行宾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10元(含五险)。

三、报名方法、资格审查、考试形式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其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表》、《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903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聘用司法警察还需提供驾驶证。以上报名材料可提供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4.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903室);联系电话:0771-8234041。

(二)资格审查

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形式

1.聘用书记员岗位采取计算机打字测速+面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字测速为听打,60字/分钟,时间为五分钟)。

2.聘用司法警察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为:2000米跑、立定跳远、握力、坐位体前屈、俯卧撑)。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四)聘用程序

本院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打字测速、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通过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内对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表

附件2: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

宾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4日

原标题:宾阳县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书记员和聘用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pPTWHr6HBKY-3bIWerL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