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将组织实施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7日至2007年9月7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律师事务所、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7.仅限居住地阿勒泰地区。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6.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6日。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审判辅助”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50637078@qq.com。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
4.近期免冠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扫描件);
7.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招聘资格,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北屯垦区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全程由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责监督。咨询电话:0906-3370321。本公告由北屯垦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6日
原标题:北屯垦区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yl3TFCDplYpNZ5dhCl0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