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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藏拉萨达孜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招考6人公告

2018西藏拉萨达孜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招考6人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达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与书记员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电脑操作技能,并有相适应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懂藏汉双语的优先。

(三)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为达孜区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行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达孜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6名(男3名、女3名),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月工资4200元,包含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开报名。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方式。报名地点:达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报名人员领取《达孜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起至2018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3:30—6:00

3、资格审查:达孜区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上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2.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分别从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书记员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五)公开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达孜区人民法院、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全达孜区范围内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

原标题:达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招考公告

达孜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