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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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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10人)及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其中包含一个残疾人岗位,具有残疾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

2.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新媒体网络技术、法律知识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0年12月1日至198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1日出生)。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2.报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二桥路西中山大道南侧宜州区人民检察院6楼政工科(全胜建村市场对面)。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州区检察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由宜州区检察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四)考察

由宜州区检察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院党组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政工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宜州区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录用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七)审核

审核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八)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每月按25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大专及以下学历每月按23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区检察院政工科联系,联系电话:

原标题: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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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