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边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0名,职位详见《盐边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4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7.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盐边县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盐边县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盐边县人民法院在攀西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 30。
2.报名地点: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室(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19号,盐边县政务中心斜对面),联系电话:0812-865461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带《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纸质照片一致),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可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未缴纳社保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成功者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40%和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指定统一文本录入,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盐边县人民法院
2.面试:速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盐边县人民法院
面试当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1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可加3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可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4.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后,盐边县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盐边县人民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由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本单位同意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报名时预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盐边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4616
监督电话: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812-8657286
附件:1.盐边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盐边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9日
原标题:盐边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