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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7人)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7人)

攀西人才网 | 2025-11-06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不限专业。

7.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拟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2.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联系电话:3332534。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网络报名。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③加分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缴纳社保证明(注: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④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 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通过看、听、打的方式,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准确率、总结归纳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电话通知。

3.加分。2024、2025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的总成绩可加1分、法学专业的总成绩可加1分,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可加2分,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总成绩可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根据有关考察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

2.请报考者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法院政治部:0812-3332534

监督电话:市法院督察室:0812-3373777

附件: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6日

原标题: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