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工作安排,结合辖区法院招聘情况和用人需求,现提供部分职位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的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同时已参加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的面试考试,且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
二、补充招聘职位
职位空缺情况如下: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1名,仁寿县人民法院2名,洪雅县人民法院2名,丹棱县人民法院1名,青神县人民法院2名。
三、招聘程序
补充招聘采取职位调剂的方式进行,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对点通知已参加招聘考试成绩70分以上,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根据考生职位意向调剂至相应职位。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选择调剂职位。
四、其他
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后续程序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公告》执行。
补充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5599。
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2日
原标题: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7419/11942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