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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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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网 |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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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从事两年以上书记员岗位工作经验的法院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专业及招聘法院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注:陕西法院已确定聘用制书记员身份及职务等级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