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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泰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11人公告

2017山东泰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11人公告

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1-14

因工作需要,泰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限男性)5名、驾驶员4名、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聘任制法警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符合标准,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重度平足,视力符合司法警察标准。(未尽事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优秀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电脑操作熟练。

5、部队、武警复退人员、警校毕业生、法律、体育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制书记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学历为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打字速度不低于每分钟40字。

(三)驾驶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高,无违法违纪行为。

2、限男性,年龄30岁以下,驾龄3年以上。

3、B1证驾驶员2名, C1证驾驶员2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可登录泰山区法院网站 下载)两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c5105 @,准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超过报名时间的,也可电话咨询。

3、联系电话:

三、测试及录用

1、进行面试和相关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

2、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4、根据测试排名先后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执行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40元,发放岗位津贴、学历工资等,缴纳五险。具体数额可电话咨询。

原标题;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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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