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测试。
2.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3.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得分,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采取在线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对象在资格审查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资格审查对象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在线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面试软件录制答题视频,考官回看视频评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对应试者的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申论*20%+技能测试*20%)×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发现存在严重影响履职疾病的或考察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5年哈密市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