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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酒泉金塔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2026年甘肃酒泉金塔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金塔县人民法院 | 2026-01-21

根据工作需要,金塔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人员3名,其中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5.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同等条件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从事速录等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司法警察2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8.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金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地点:金塔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510)

3.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证明。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金塔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五)技能测试。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为电脑录入看打和电脑录入听打两部分,各50分,两项合计100分。根据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评分。(请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

(六)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50%+技能测试×50%。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能测试(应聘司法警察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适合该岗位的身体素质,总成绩前2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进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及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及格,直接不予录用。测试内容:1000米跑、一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测评标准:1000米跑5′25″合格、一分钟俯卧撑24个合格、立定跳远2.19米合格。体测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法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法院政治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十)确定人选。对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法院政治部报请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十一)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县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人员录用及工资待遇

(一)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金塔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确定薪资待遇。单位不提供住宿,建议在金塔县城区有固定住所者报考。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体检、报到等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塔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7-4570558。

金塔县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0日

 附件1金塔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金塔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简表.xlsx

原标题:金塔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PMJMQE-gjeH5B9fVL1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