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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编外人员3人公告

2019浙江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编外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录编外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编外书记员3名,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好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江山市检察院政治部(江山市文教路2号) ,1月12、13日(双休日)报名材料交至门卫处。

联系电话:0570——,。

报名时须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考试

(一)编外人员招考分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1月15日上午8:40—9:40,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611会议室。

2、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为1月15日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611会议室。

2、面试时间为1月15日下午2:30,地点设在江山市检察院(待定)。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计划招考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五、体检、考察

按笔试、计算机成绩的总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由院党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体检人员中择优录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待遇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我市及本单位同类编外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9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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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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