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检察院司法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任务,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执行辅助人员不足等问题,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7名,其中劳动合同制书记员A岗位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B岗位5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等工作,聘用后根据人员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毕业生,2018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专业优先;
(六)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七)本科及本科以下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九)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宜担任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赤坎区军民路39号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格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双面打印。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须本人亲笔填写)、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除报名表需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4)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
考生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准考证领取
(1)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查验。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领取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领取地点:赤坎区军民路39号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