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务用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为华亭市人民法院自主招聘,招聘人员主要从事驾驶员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基本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服从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责任事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
华亭市人民法院(?南大道9号)八楼政治部办公室(门牌号:805)
3.所需材料:
(1)《华亭市人民法院自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色照片3张。
4.联系电话:0933-8559212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报名资料审核无误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进入体检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华亭市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上岗。
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参照华亭市人民法院同类聘用人员现行工资标准确定薪资待遇标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华亭市人民法院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华亭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华亭市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4日
原标题:华亭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LqZM3PgjQALjO8UZWRV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