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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温州龙港法院招录司法雇员2名公告

2026浙江温州龙港法院招录司法雇员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港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2名(另设递补人员4名)。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招录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至2026年5月18日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采取线上报名。

3.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并填报《龙港市人民法院2026年度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贴上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本人信息,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gsrmfy@163.com。报名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6年5月19日前通过报名表中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笔试及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为专业知识测试(6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40分)。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常识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考试时间定为5月23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测试;上午11: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外通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围拟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4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报名表(贴上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本人信息,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领取面试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到低进行排位。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具有法律相关专业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高者次之。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位顺序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排位顺序替补。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并在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或其它重大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年薪待遇按龙港市核定的标准并结合本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司法雇员离职后应严格遵守从业限制、保密纪律等规定,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三、其他

1.除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总成绩排位顺序确定4名递补人选。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2,否则将酌情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计划。

3.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4.领取准考证、面试的通知发送至考生报名表上填写的邮箱。

5.招录工作咨询电话:0577-68582103。

6.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市人民法院。

附件:1.2026年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2.承诺书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1日

原标题:【关注招聘】“职”等你来!龙港法院招录司法雇员2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w6vXUoS-pjCTV1iz6U_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