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规范招录流程。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机关日常文书撰写、文稿校对、资料汇总、档案整理归档、会议保障、内勤事务处理及日常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名额: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适应日常办公工作节奏。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具备公文写作、机关内勤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作风踏实细致,具备基本电脑办公操作能力,能够熟练处理文字资料及日常内务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开除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结案的;
(四)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所有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公文写作、基础常识、综合业务素养;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态度及岗位适配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开展政治考察,核查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八、薪酬待遇
按照本院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单位正常休假及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协助招聘。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咨询电话:0977-8337766
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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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g3MzQ5OQ==&mid=2661540696&idx=2&sn=b87f18075dece91e0bf7157af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