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招聘男性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
(二)工作职责
主要安保、值庭、押解等执法勤务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服从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21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体育、文艺专项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退役军人证明、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以姓名备注文件名发送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llfyzzb2509806@163.com。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因报名提交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报信息错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入围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开展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采用合格制。六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评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完成后,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本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聘用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核查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同时核查岗位业务适配能力、个人征信情况等相关内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综合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线索的,由本院组织核查;经核查确认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则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标准参照本院同岗位同类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保留有效期至本院下一次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发布前。招聘周期内出现岗位空缺(如在职聘用制司法警察辞职等),可从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补聘。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2509806。
原标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g5OTUyNA==&mid=2247521069&idx=1&sn=ccaae2f9e43f9c8ef3d6816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