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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莘县司法局会同莘县人民法院、莘县公安局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环节,拟确定140名人员为莘县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莘县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莘县司法局将会同莘县人民法院、莘县公安局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6日
联系单位:莘县司法局
莘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莘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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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
莘县人民法院
莘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