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及面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考试采取速录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需另进行体能测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招聘名额。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速录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报名序号分组参加速录考试。
每分钟打字速度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速录为时限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通过标准为≤4′35″。
3、面试
司法辅助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速录测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替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招录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五)聘用
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网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与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