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12点前到区政府前楼六楼618室领取准考证,未能及时拿取准考证的下午15:00在考场领取。
下午15:00准时参加考试,15:30后不准进入考场。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统一用黑色碳素笔答题,其它笔体无效。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以及与考试相关书籍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物品带至座位,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5、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6、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原标题: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招聘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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