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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凉山州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8人公告

2017四川凉山州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8人公告

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人才市场公示栏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8名书记员,安排到院内各业务部门从事书记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的书记员,是在西昌市人民检察院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书记员工作,主要担任案卷审阅、录入、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二)书记员应当具备的岗位条件

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类专业优先;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运用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信用系统中出现不良记录的;

3、在各类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

4、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

5、年龄18-35周岁;

6、身体有疾病,体检不合格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计划生育证明的;

8、其他不得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16日— 10月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三)现场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代理部(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

(四)现场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在西昌人力资源网()的简章末尾处,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公告。

2、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卷,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准考证领取

2017年10月19日,下午14:30—17:00

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包括问答形式解答问题和运用计算机制作公文、录入卷宗等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1)问答形式面试,满分60分;

(2)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满分40分;

(3)面试成绩=问答形式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成绩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信息录入测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书记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最低合同期限2年。

(三)书记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四)合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期满后可优先续签。

八、工资待遇

书记员每人每月劳动报酬为1930元(人员月工资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工作满一年月增资200元,工作满三年月增资500元;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发放工作绩效奖。

九、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两证的领取都需凭本人身份证。且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与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人才市场公示栏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代理部) 、

十、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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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