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青海省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规定要求,体检结束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现将政审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考察对象
政审考察对象为报考青海省2017年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体检合格人员。
二、政审考察单位
政审考察工作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请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3.不按规定参加政审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4.政审考察工作的具体事宜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政治处联系电话: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海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海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黄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玉树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原标题:青海省2017年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政审考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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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