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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龙泉市人民法院等行政事业单位招聘4名编外人员(驾驶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到指定场所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浙江法院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龙泉市人民法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驾驶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具有龙泉市户籍(以2019年9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要求男性,年龄在 35周岁以内 ((1983年9月24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的详见附件1) ,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证需在2014年9月24日前取得)。
5.已在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东路114号
移办大楼副楼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材料:
(1)《2019年龙泉市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需到交警部门查询),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四、考试和录用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情况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管理规定
所有编外用工聘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法院、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龙泉市小梅镇政府、龙泉市园林管理处、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人民法院: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龙泉市小梅镇政府:
龙泉市园林管理处: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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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龙泉市小梅镇政府
龙泉市园林管理处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原标题:2019年龙泉市人民法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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