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法警辅助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10:00;
②地点初定:待定;
③体能测试内容:纵跳摸高、4×10M往返跑、男子1000M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④体能测试设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笔试
①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0:3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④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⑤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①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30-12:00,下午2:30-5:3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1会议室;
③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④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
⑤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考试总成绩
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法警辅助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司勤人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9:30;
②笔试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③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④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⑤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①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11:0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1会议室;
③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④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
⑤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技能测试
①时间初定:2019年10月24日上午11:00-12:00;
②地点初定:待定;
③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机动车驾驶技能;
④考生凭身份证、驾驶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⑤技能测试设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4)考试总成绩
司勤人员考试设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司勤人员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