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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招聘政府雇员1人公告

2017广东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招聘政府雇员1人公告

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肇高管函〔2017〕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水平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路 高新区检察室一楼办公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2015、2016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除《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联系人:吴晓霞,联系电话:。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或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一楼办公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礼仪、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评分方式: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等额人选进入体检,体检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高新网(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所有资格。

六、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负责解释

( 咨询电话:,联系人:吴晓霞 )

原标题: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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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