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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调解员公告(15人)

2020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调解员公告(15人)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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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调解员公告(15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9日,考生可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场所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法院招聘信息。


原文标题:关于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调解员的简章

一、招聘人员

根据双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调解员15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纠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能够通过行政裁决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调解员应当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2、法律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法院工作经验及调解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判处刑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9日(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为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双桥区南园北口鸿雅招聘大厅。

3、联系电话:。

4、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由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

五、体检

按双桥区人民法院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双桥区人民法院。

六、聘用及待遇

15名调解员分为两组,实行隔日轮流工作日。劳动报酬计发形式为计件工资:办理一件调解案件支付报酬30元,每通过调解结案一件,增加报酬70元。

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与鸿雅人资签订合同。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岗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双桥区人民法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文标题:关于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招聘调解员的简章

来源:;c=notice&a=notice_show&id=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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