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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25人)

2020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25人)

为保证审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审判辅助人员共25名,其中法官助理岗位9名,书记员岗位8名,性别不限。司法辅助警察8名(男4名、女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

(二)法官助理

1.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同时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4.同等条件下,本市服务期满4年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三)书记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同时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4.同等条件下,本市服务期满4年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四)司法辅助警察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身体素质较好,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体检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且体能测试参照司法警察合格标准;

4.同等条件下,本市服务期满4年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等相关工作。

(二)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4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法官助理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1500元/月/人;书记员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月/人;司法辅助警察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月/人。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