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罗山县人民法院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司法警察工作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与数量
岗位:罗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4名[外勤男性12名(职位代码200101),内勤女性2名(职位代码20010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公历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五)专业要求:法律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文秘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财会金融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设计学类。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录用程序及办法
招聘公告于2020年5月18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 )、罗山县人民法院官网()及罗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罗山法院”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作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招聘录用等录用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 5 月27日至2020年 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法院4014办公室)
联系人: 罗浩 联系电话: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和学位认证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彩照8张,本人工作简历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同时需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未被录用个人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4、报名费用: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等费用共计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