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计划数16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2名(具体见附件1),主要辅助司法警察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警务工作,以及区人民法院安排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裸高1.70米以上,女性要求裸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或组织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2月26日起贵池区政府网( )、池州人才网()、贵池区人民法院网()等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