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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崇川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15人)

2020江苏崇川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15人)

崇川区人民政府 | 2020-09-04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崇川区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共选2150 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后按照员额法官人数不少于三倍比例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15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并分配人民陪审员名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随机抽选名额数。

(二)发布选任公告

崇川区司法局会同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