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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76人公告

2020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76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南昌市青云谱区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面向全区选任人民陪审员7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80%,即61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确定20%,即15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充足的时间参加人民陪审工作;

6、具有青云谱区户籍,或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在青云谱区。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从辖区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相结合的办法选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1.个人报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向青云谱区司法局申请报名。个人报名需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并向青云谱区司法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个人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联系人:郑红薇;联系电话: 。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组织推荐需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并向青云谱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联系人:郑红薇;联系电话: 。

3.随机抽选。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青云谱区司法局会同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青云谱公安分局从青云谱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

1.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的,将向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最终,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被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要时,可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云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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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司法局 青云谱区法院 青云谱区公安分局

原标题:2020年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yp.gov.cn/id_8a97488a7544e661017544e95bad0011/new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