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乡县人民法院委托,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人员(司法警察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司法警察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邢台市平乡县户籍。
(二)男性,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双眼裸视不低于1.0,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口吃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八)本公告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3月20日止。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待遇,月工资待遇参照河北省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用),今后与河北省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司法警察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平乡县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平乡县人民法院工作,由平乡县人民法院负责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03 月23日通过平乡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和邢台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8年 03 月 26 日至2018 年 03 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