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主要协助法官进行庭前准备,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校核印制法律文书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各法院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4.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截至报名结束日);
5.非农业户口;
6.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