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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5人公告

2017黑龙江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5人公告

佳木斯人社局 | 2017-12-14

(2)面试: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的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低至1: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完全一致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除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所招聘的护理、护士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实际操作形式外,其他各单位各招聘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折算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加试笔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招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各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和要求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等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三年内调离招录单位的视为违约,招录单位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七、其它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