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聘用制文员2名、辅警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间出生);
3.限伊春市行政区划内常住人口,需提供伊春市户籍证明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条件及其他条件;文员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辅警要求志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伊春市金林区法院网(http://ycjl.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ycjlfy2020@163.com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0日 。
3.资格审核: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1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不能同时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同一时间进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