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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1人公告

2018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1人公告

绥芬河政府 | 2017-11-28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重点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到重点高校校园宣讲、参加高校招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2日(8:30-12:00)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参加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

2、哈尔滨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3日(9:00-11:30)

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篮球竞赛馆,参加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3、东北农业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4日(9:00-11:00,14:00-16:00)

地点: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6,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4、哈尔滨医科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5日(13:30-17: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4号教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5、辽宁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6日(14:00-17:0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06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6、东北财经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7日(9:00-12:00)

地点:东北财经大学梅园报告厅A座,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7、中国医科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00-16: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公共教学楼A座礼堂,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8、辽宁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12日(13:30-17:00)

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博雅楼108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9、吉林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13日(13:30-17:00)

地点:前卫南区经信教学楼D106,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时间:2017年12月14日(14:00-17:00)

地点:吉林大学就业创业大讲堂白求恩厅(新民校区第一教学楼401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10、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2月15日(9:30-10: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一),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三)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登录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和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卫生系统临床医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集中一个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其中教育、党校岗位增加试讲(含说课)环节。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党校岗位试讲(含说课)成绩占4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60%,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

面试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约定有关事项,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等材料;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视为不合格:

1、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

2、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十)聘用